“中国肉类品牌”的创建者双汇集团和创始人万隆先生又双叒叕出事了。2026年5月1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本年度第7期抽检通告,双汇控股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后鞧肉(读音为hòu qiū,也叫后丘、后臀尖,是猪的后臀部肉,是消费者购买频率较高的猪肉部位之一 ),林可霉素残留量高达7700微克/公斤,超出国家标准是200微克/公斤的37.5倍!这是典型的“毒猪肉”!
民营企业中,老板的人品就是公司的产品,老板文化就是企业文化。回顾近年来双汇集团和老板万隆先生的为人处事言行相诡及其食品安全事故,真可谓劣迹斑斑。
一、老板的人品:万隆先生的非法同居和重婚嫌疑与父子反目
万隆是中国企业界的翘楚。1960年,高中没毕业就去当了铁道兵。1968年复员到双汇集团的前身——河南漯河肉联厂工作,曾任办公室办事员、副主任、主任,副厂长。1984年,万隆迎来了人生的一次重要转折,成为了该厂历史上第一位民选厂长。他上任以来,大胆改革,使一个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年销售不足1000万元的国营小厂,逐步发展成现代化企业集团。2007年,集团完成改制,由国企转变为万隆家族的民营企业。据双汇官网资料,现在他们在全国18个省市建有30个现代化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形成了饲料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调味品生产、新材料包装、冷链物流、商业外贸等完善的产业链,拥有200多万个销售终端,每天有1万多吨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双汇品牌价值915.49亿元,连续多年领跑中国肉类行业。
2013年,双汇又大踏步走向国际化,成立双汇国际(现更名为万洲国际),以71亿美元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的全部股份,成为全球最大的猪肉食品企业。2014年万洲国际在香港成功上市。
双汇的跨越发展,万隆功不可没。但是,也正如他长子万洪建所说,“从公司到家庭,你后期所做的坏事与前期做的好事一样多。”
万隆与沈瑞芳涉嫌长期非法同居和重婚罪,在双汇是公开的秘密。
沈瑞芳是1976年生人,与万隆相差36岁。她原来是万隆家的保姆,后来做双汇公司卫生员。那时她20出头,与万隆通奸怀孕。沈瑞芳怀孕后,奉子成婚,先是嫁给公司一名保安。生下一名女孩后,在万隆的教唆下,她与保安离婚,做了他的“生活秘书”。据说为“避嫌”,孩子叫万隆“爷爷”。这名保安曾在双汇大厦大闹一通,最后万隆给他500万元了事。双汇高层都知道,日常万隆就与沈瑞芳在一起。无论是谁想见万隆,均须通过她的允许。就是万隆的妻子王梅香想见他,也不例外。
万隆的长子万洪建说,万隆“(一)万隆和沈瑞芳姘居时间近20年。无情把母亲一个人孤零零抛弃在漯河,也不允许别人把她接到香港。”万隆与妻子王梅香育有两男一女。因为万隆“出轨”,女儿早已不认他这个父亲。
除了上述(一)外,2021年8月18日万洪建在互联网上刊发《万洪建:我眼中的父亲和万隆》,披露万隆共涉嫌5宗罪。
(二)万隆与相关公司有巨额利益输送之嫌。万洪建写道:2007年,双汇的国企改制进入尾声,参与改制的鼎晖公司私下无偿授予万隆5%的双汇股份,后来直接转卖给了香港一家公司。而万隆获得了2亿美元的对价款项,并将这笔巨款存放在香港DBS银行。
(三)万洲发展就是一个套钱工具。万洪建说,“万洲发展没有实际的生产运营,它实际上就是双汇与史密斯菲尔德的拼盘。它的作用,就是通过各种眼花缭乱的财务手段,复杂的架构,将国内双汇的钱不露痕迹转出境外,从来没有逆向回流过。”
(四)非法获利,坑害员工,中饱私囊,涉嫌大量偷逃国家税款。万洪建写道:万隆从员工持股的兴泰公司,强行用一半的低价交易,自己获利50多亿港币。万隆又以收购(史密斯菲尔德)成功为借口,连同自己秘书自我奖励50多亿港币。 2017年,万隆还把原来承诺授予管理团队的3.5亿股万洲奖励股票全部抓入他一个人的口袋。“贪婪之极,毫无人性”,万洪那家写道。
(五)吃里爬外,损害国家和股东利益。2021年2月26号,万隆携万洲国际CEO郭丽军一起签发“关于调整美国六分体(一种生猪屠宰方法)价格建议”,不理会国内双汇管理人员的强烈反对,继续大量进口美国六分体,2月底进口六分体的市场平均价格只有21500元,他们却强行将美国产品进口结算价格从21000元/吨大幅提高到25800元/吨,进口量接近10万吨,给双汇造成的损失多达8亿人民币以上。
但是,如此人品低劣、涉嫌非法同居和重婚等罪行的万隆,当时的政府和法律相关部门竟然没有介入调查,也没有治罪。当然了,万隆也“反击”说万洪建“诽谤”,后来他也并没有如其标榜的要予以起诉。最后双方均不了了之。
长子“出局”后,“待人温和”的次子万宏伟“丞相肚里能撑船”,“逆袭”继承了双汇的“大统”。
老板如此的人品,会衍生出什么品质的产品?
二、2011年的瘦肉精“毒猪肉”事件回放。
由晋珀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企业家百年档案(1912-2012)》“黑色档案”之《万隆:用瘦肉精“开创中国肉类品牌”》(P538)详细记录了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
瘦肉精是生猪喂养中的禁用物品,对人的危害很大,主要表现为在:急性中毒时出现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手指震颤,足有沉感甚至不能站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乏力,脸部潮红,皮肤过敏性红色丘疹。如果原有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等基础病更易发生危险,甚至可能猝死。如果长期食用,还会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瘦肉精中的主要成分盐酸克伦特罗,性质稳定,要加热至172℃才会分解,普通烹调方法根本无法破坏它的结构,隐性危害巨大。但,这个简单的常识,双汇似乎不知道,万隆似乎不知道。因为按照双汇公司的规定,他们大肆宣扬的“十八道检验、十八道放心”中,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不仅如此,他们还长期大量地收购、加工和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猪。
这一谋财害命的严重的犯罪行为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了,直到2011年的“3•15”才被中央电视台曝光!
当时,河南省的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有生猪养殖户违法大量使用瘦肉精。这些含有瘦肉精的“健美猪”竟然直接进入了双汇,进了老百姓的厨房,上了老百姓的餐桌,盛入了老百姓的饭碗,侵害进老百姓的肠胃。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宋红亮说,不论生猪品种“好坏”,他们厂都可以大量收购进行屠宰。温县一家养猪场靠瘦肉精养的“健美猪”,源源不断地送进了济源双汇公司。猪贩曹复兴告诉记者,车上的猪全部被双汇公司收了!宋红亮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这种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因为猪“健美”,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
双汇“瘦肉精事件”被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7种 “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 “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令公众没想到的是,万隆董事长竟然推卸起了责任。他说,“瘦肉精”事件是上游产业链中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他们是代人受过。是“个别员工在采购环节执行检测时没有尽责”。他还恬不知耻地说:“双汇不会成为下一个三鹿”、“双汇的产品经得起检验”。
自当年“瘦肉精事件”曝光以来,时至今日,15年过去了,受处罚的主要是养猪的农民,主犯刘襄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王二团、杨哲、王利明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无期。双汇集团总部高管无任何人被刑事判刑。董事长万隆仅做公开鞠躬致歉、内部承担管理责任,没有被司法立案、没有判刑、没有政府行政处分、没有被免职。双汇上市公司总部其他高管:均无刑事判决、无政府行政处分,仅企业内部问责。涉事子公司(济源双汇)管理层也只是全部内部免职,高管没有任何刑事责任。济源双汇仅一名生猪采购员被警方控制调查,但最终也只有约谈、内部追责记录。
笔者也曾给万隆电话问讯,人家也只是傲慢地说,你与企划部门联系吧。
双汇无恙,万隆无恙。
瘦肉精事件后,双汇最大的“整改措施”是,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
没想到的是,瘦肉精事件后,“双汇食品安全日”有没有“过”不得而知,公众知道的是,双汇安全生产事故一直不断:2012年,多款肉制品被曝出蛆虫、异物;2018年,郑州双汇违规接收非洲猪瘟染病生猪,厂区被临时查封;2019年,多地分厂检出氯霉素、氧氟沙星等禁用兽药;2022年,南昌双汇曝光车间落地肉、变质肉混装加工、卫生脏乱问题。在黑猫投诉平台上,针对双汇的投诉多达五六千条之多;消保平台的投诉也有1400多件,涉及食品质量问题占了21%以上。
而此次的林可霉素超标37.5倍,仅次于今年烟台莱山区“梧桐汇”销售的鸡蛋中磺胺类兽药残留达693 μg/kg超标69倍,为近年兽药残留超标幅度较高的一起严重事件。
三、双汇此次的林可霉素严重超标“毒猪肉”事件。
林可霉素属于抗生素。抗生素是一类用于抑制或杀灭细菌的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饲养猪的过程中,为防止猪生病,使用抗生素是必要的,但必须有量的限制,且有休药期,最后猪体内的残留要符合国家标准。如果长期食用抗生素残留超标的猪肉,后果极其严重:
一是破坏人的肠道微生态,损伤免疫力,让人更容易被病菌感染,感冒、流感等疾病的患病频率和严重程度都会显著增加。
二是诱导细菌耐药性,增加治疗难度。当人体后续感染疾病时,普通抗生素治疗效果会大幅下降,甚至完全失效,未来治疗需使用更高级、更昂贵且副作用更大的药物,还可能引发其他并发症。
三是损伤脏器功能,引发毒性反应。
四是增加抗生素过敏的人群患病风险,可能诱发皮疹、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严重时会引发过敏性休克,甚至干扰内分泌,影响生殖功能。对于儿童来说,早期接触抗生素可能干扰肠道菌群建立,影响生长发育,孕妇群体受影响风险也会显著升高。
林可霉素是合规兽用抗生素,主要治疗生猪呼吸道、肠道细菌性疫病,但必须严格执行出栏前至少28天休药期,让药物在猪体内充分代谢;本次超标高达37.5倍,基本判定为出栏前短期大量用药、完全跳过休药期所致。
更离谱的是,被抽检后,双汇第一反应不是自查,而是质疑样品真实性——"这肉不一定是我的"。接着,又发出所谓《致歉声明》,声明中的“深表歉意”是蜻蜓点水式的,接着便是自我标榜:“ 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赶赴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排查。”2025年10月至今,望奎双汇及集团所有林可霉素数万批次均“全部合格”。“下一步公司将在双汇发展下属各个生猪屠宰厂,加强源头控制,加大频次、加大监测频次,加大监测频次,完善全链条溯源管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没有产品召回,没有责任担当,这是典型的敷衍塞责。
而此次大众不再一味地“惯”着他了。舆论与监管质疑焦点在于:
1.责任不能完全甩锅上游:双汇作为屠宰加工企业,负有原料验收主体责任。
2.时间差疑点:问题肉为2025年8月生产,双汇厂区直到2025年10月才开始大批量检测林可霉素,等于事发两个月后才补做该项检测,前期品控存在明显滞后漏洞。
3.追溯体系形同虚设:双汇常年宣传搭建全链条溯源系统、18道检验流程,但仍让超标近40倍的原料流入生产线,源头拦截机制失效。
4.历史重复性:这是双汇近15年来第六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每次出事均以“上游问题、加强检测”话术回应,但同类风险反复出现。
四、双汇“毒猪肉”的危害不亚于三鹿“毒奶粉”。
万隆上面说的“三鹿”,指的是2008年河北三鹿奶粉厂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严重事件。事发之前,三鹿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当年9月,多地披露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三鹿“毒奶粉”事件危害巨大。2009年1月22日,时任三鹿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三鹿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团作为单位被告,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款人民币4937余万元。其他涉嫌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均被判刑。“一个三鹿奶粉,我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网民们大概不知道,我们普查了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达到3000万,国家花了20亿。同时,给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上了保险,为期20年。”“企业家的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
万隆之所以侥幸双汇“不会成为下一个三鹿”,主要是基于二者相比,调查双汇的难度要远高于三鹿,他们的违法犯罪成本极低,完全可以“高枕无忧”:
一是消费对象大不相同。三鹿“毒奶粉”的消费者主要是婴幼儿,容易引起社会的激烈反应和高度关注。而双汇“毒猪肉”的消费者是社会大众,绝大部分是成年人。成年人受关注的程度远低于婴幼儿。
二是三鹿“毒奶粉”对于婴幼儿是“烈性”毒药。婴幼儿群体集中,免疫力和抗病力极差。一旦食用,就会是急性病,孩子们短时间内就会集中发病,很快就会发病和获知。
而无论是“瘦肉精”还是林可霉素都是“慢性药”,不会大量集中“发病”。即使真有人发病,大家未必会想到是猪肉的问题,对于许多有基础病的老人更是如此。再说,谁家买猪肉也不会只买一家产品,日子长了,谁能说清是哪家产品出了问题?
三是由于上述原因,采集病例难度极大,社会危害和群众损失也难以判定。不像三鹿奶粉,政府容易重视,食用者容易筛查(奶粉都是有包装的,家长也都是非常用心的,也容易记忆甚至保存),患者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而猪肉是餐桌日用品,基本没有包装,消费者也不太操心甚至不会保留“证据”,患病也无法判定和评估责任。
再加上万隆和双汇有著名企业家和“中国肉类品牌”的“头衔”,地方保护在所难免,他便有恃无恐,总能侥幸过关。
瘦肉精事件后,万隆曾说:“如果再出现一次类似于瘦肉精事件的危机,双汇就死定了!”看来,此次他或是一语成谶。
让我们共同等待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的最后结论吧。
转载文章须注明出处或经过授权,否则追责!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企业家档案
CopyRight AllRight Serviced. 京ICP备14047763号-1
北京国力基柱企业文化交流中心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