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的公众号写了一篇短评《对创业者和企业家的“老赖”称谓当休!》读者好评如潮,令笔者意犹未尽。但是,提出问题只是写文章的初衷之一,解决问题才是根本目的。那么,这个问题究竟如何解决呢?或者说,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找到原因,自然也就找到了办法。
所以,我决定继续写下去,算作是“关于老赖的深度评论2”吧。此次的标题确定为《关于“老赖”的“老赖”的“老赖”的分析》,可不是简单的“标新立异”:第一个“老赖”,名词,即民间或法律意义上的“欠账不还”者;第二个”老赖“,是个动词,意思是债还是没有还,还是“老”赖着;最后一个“老赖”,是指不仅没还钱,还一味地找各种“原因”“借口”和“理由”进行“解释”,真是“赖皮”之“老”!
字面上引号上的含义想必读者是知道的,它想说明,这些“老赖”的创业者和企业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冤枉的,相当大的程度上相当多的人是“被老赖”的。
就在提笔撰文的前半个小时,笔者与一个全国小有名气的企业家通话。他是从四川到贵州茅台出差,想约我去“摆龙门阵”“吹吹牛”,诉说一下心里的委屈。我说,你怎么不来北京?他说,我是“老赖”!他们简直太苦了,飞机不让坐,高铁不让坐,只好开车出差。若是飞机,他自己一个人就行了(企业效益不好,老板“光杆司令”出差多得是)。比如此次贵州,本来坐飞机也就是短短两个小时的行程,当天最多第二天就能返回来了;而现在他只好开车,他得带人司机,路上就差不多两天。再加上宾馆住宿、油钱和高速过路费,无形中,同样的差旅费增加了三四倍!就这样,因为他们是带车出去了,车都是过去买的名牌车(都抵押在法院和银行了),但还是要惹来不知情的人说三道四。所以,他是不敢来北京的……
这位企业家与上期笔者列举的山西老板开车去广东出差如出一辙。他说,说我们是“老赖”,我们虽然暂时还不了钱,但起码是认账的。我们为什么会欠别人的钱,那是因为别人欠我们的钱“赖”着不还。要知道,别人欠我们钱不认账的有多少?而且绝大多数是政府和国有企业。说到这里,他停顿了良久。笔者相信他后面的话读者能想到,但他终久没有说出来。
想想也是啊,“老赖”中怎么没有国有企业家呢?难道国企就不欠别人的钱和久欠不还的?或许有吧,但绝对是少数。国企老板是干部,是领导,企业也不是他家的,即使欠钱,也不能说是企业领导个人欠钱。所以,老赖无论如何也算不到国企头上的。笔者这样说,绝不是对国有企业家有成见,而是实事求是地实话实说。
所谓老赖,所谓欠钱不还,无非就是自己企业的钱收不上来,于是欠的钱就付不出去。而这些民企(往往是中小企业,民企大佬们也是很富的)付款难(收款难)问题,根子就在政府和国有企业,这是他们成为“老赖”的主要原因。
关于这一问题,有个著名的“王小兰之问”。王小兰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女民营企业家,现任北京时代集团公司总裁。王小兰曾获得第29届北京奥运会火炬手、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机电行业影响力十大创新企业家、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关村20大新领军人物等荣誉。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王小兰受邀参加,并且在52位发言的10位企业家中她第三个发言。王小兰的发言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民营企业家艰难的生态环境,引起了总书记的高度重视。
王小兰说,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一般占企业资产的半数以上,远高于国际上20%的平均水平。“最高的已经超过了企业应收账款总额的80%,甚至对一家企业的欠款金额总数超过了亿元,如果把这些钱都收回来,中小企业怎么会出现资金难?”除了拖欠账款,为了拿到“从国企牙缝里挤出的食物”,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被迫接受一些“潜规则”,比如要求中小企业先付货且双方不签订合同的超过50%,不按合同付款的占合同总额的67%,最长年限超过了5年。她不禁感叹,“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单单局限于国企欠中小企业钱了,而是发展到企业间环环拖欠,处于债务链中的许多企业都无法正常经营,但又有口难言。”“王小兰之问”揭开了民营生态的锅盖子。要解决这个问题,国内目前无法可依,她便与工信部中小企业局一起研究了国外若干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解决此问题的法律,并出版了一本《国外防止延迟支付法律文件汇编》为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提供了法律参照(见上图1,由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秦志辉赠与笔者)。
所以,解决“王小兰之问”本身就是个很大的难题。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相信就会有一半的“老赖”自动消失。
即使是“老赖”,这些民营企业家们也是勤劳的、聪明的,他们对市场的敏感度也是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吃尽千辛万苦地努力创业。但是,他们毕竟处于整个经济和经营链条的中下游,甚至是末端,对整个市场的把控力就差得多,他们创业和经营的艰难程度自然就增加了很多。什么“三座大山”,什么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就不必说了,单就说银行违约地对他们惜贷、断贷、抽贷,那可真是釜底抽薪,对许多的“老赖”企业家甚至是致命一击。
还有政策。我们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这个计划,具体的体现就是各种政策,各种文件。计划本意是好的,也没有错。但我们的计划往往是与市场脱节的,或者说其前瞻性和科学性不足,甚至往往是“屁股决定脑袋”。一说政府鼓励某个行业,便审批、贷款、补贴等等,一路绿灯,比如曾经的房地产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反之,便是行政命令、司法强制式的急刹车,却根本不管任何行业和企业的动作是有周期和合约的。更何况,国家政策与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一样,均属于不可抗因素,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样,企业的亏损和欠钱便“理所当然”了。以风趣幽默著名的房地产大佬冯仑就曾调侃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2019年2月17日,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冯仑说,房地产市场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怎么交易不该被政府“包办”。“如果政府告诉你结婚几点生孩子?怎么生?你还能生出双胞胎吗?”冯仑指出,过去的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文件超500个。“如果你娶个媳妇,有20个文件指导你怎么生孩子?合适吗?”冯仑认为,楼市的限价政策,即侵害了企业自主定价的权益,也违反了物权法。
我们的企业家不是“不要脸”,不是“赖皮”,更不是“老赖”。面对债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诚实地认账,努力地挣钱、还钱;部分“跑路”者,根本不是有钱不还,更多的是一种自尊心和羞耻心的“破帽遮颜”;更有刚烈者,便像诸葛亮《出师表》所写的一样“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可是,人死债不烂,父债子来还哪……
虽说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但我们是计划主导下的市场,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市场和企业家都要听“市长”的。这样以来,政府和领导的责任就更大了,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市场化和现代化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相信90%“老赖”们就会自行消失。至于剩下的10%,那就在市场的竞争中自生自灭,也就毫无怨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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