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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银霞们”还有“活路”么?【晋珀】

2017-03-31 17:15 来源: 晋珀博客 点击:

                                



        近日,一篇《刺辱母者被判无期》的文章在网上引起关注和反响。但仔细一看感觉公众的神经还是太麻木了,毕竟事件已经发生一年多了,毕竟其主人公除了“杀人者”于欢还有他的母亲----一个杰出的女企业家,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苏银霞!

      都说创业是光荣的,现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业。但当你看到苏银霞们的遭遇后,你会做何感想呢?你会觉得他们还有“活路”么?
      苏银霞于2009年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注册资金2000万元。确实不是什么大企业,如果没有后来的“事件”,她的企业恐怕永远都不可能“出名”。必须强调的是,做人难,做女人难,做创业的女人更难!2009年估计苏银霞也就是刚刚30出头,那正是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事业的一个妇女最艰难的岁月。但就在那时,她创办了公司,不仅为家庭也为职工和社会谋利!全社会有必要为这样杰出的女性而“点赞”!关于其企业的经营状况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她像绝大部分的中小微民企一样:缺钱!因为无法从银行等“非正常”渠道贷款,于是,她也像绝大多数的
中小微民企一样“正常”地大借高利贷,这似乎也成了许多此类企业家的宿命。因为她们太急于成功了,真是有病乱投医、饥不择食、饮鸩止渴了,她们贷款利息之高远远超出了自己、企业和市场的承受能力!苏银霞向吴学占借了135万元,月息10%,年息120%----而国家规定年息最高是36%!就这样,苏银霞并非没有还钱,也不是还不起,她先后还了共计254万元,但还是没有“还”清。据说还差最后的17万元了,她竟然被逼上“绝路”!
                                                                                                                            
      有必要质问一下,事后已经证明涉黑的吴学占,他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远远低于苏银霞的2000万元。但是,他却有钱到处放贷。他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呢?如此地高利和涉黑怎么就没人管呢?
      因为这17万元,吴学占及其手下林志浩等人对“苏银霞们”采取了极其恶劣的手段。先是堵门,在她的公司里烧水“出殡”、吃烧烤喝酒;后来便对她们进行人身控制和人格羞辱,吴学占让手下在她的办公室拉屎,并把苏银霞的头摁在马桶里折磨。最后的那一次,2016年4月14日,从下午4点钟开始,林志浩等11名歹徒将苏银霞和儿子于欢及于欢的姑姑于秀荣三人控制在财务室里长达六七个小时,对着她们母子的面他们用手机大肆播放黄色视频,抽打苏银霞耳光,脱掉于欢的鞋子扣在苏银霞的嘴上……期间,善良的苏银霞们想到了警察和法治,曾经4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后来,警察来了,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要账可以,但打人不行……”便匆匆而去。
      我们有必要质问警察:请问,这是要账么?如此的高利贷本来正是政府和警察打击的对象,而在这里却成了被他们保护的对象。警察们的举动无疑让歹徒们的气焰更加嚣张!
      于是,更恶劣的手段出现了。林志浩竟然当着于欢的面脱掉裤子,对他的母亲进行极端的羞辱……这个时候,任何一个人,还能保持理智么?或者说,任何一个理智的人此时若不疯掉,那他还是人么?于是,于欢拿起水果刀乱刺起来;于是,林志浩被刺死!
      还要强调的是,如果说林志浩算是黑社会的话,起码还是个人;那当他脱裤子的一刹那起,他已经与黑猩猩无异了!他的生命已经无法与常人平等,他是死有余辜!
      但是,“铁面”的法官们却不管案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只是重所谓证据和法律,只是把此事当成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于欢由于防卫过当,被判处无期徒刑。
      不要对“铁面人”有所求,更不要对“铁面”的法律条文和程序有所求。以往的像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哪个冤假错案不是这样出现的?!在这个民弱府强的社会里,任何的祈求都毫无意义。仅就事论事而言,判于欢枪毙也是值得的!古往今来,我们有多少人为了维护祖国母亲的尊严而牺牲成为烈士的,难道作为母亲的苏银霞的尊严就不该由其儿子舍生维护么?!所以,我们为于欢“点赞”!为培养出优秀儿子的母亲苏银霞“点赞”!
      大家都在关注案件本身了,说实话,案件本身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审判于欢死期,上诉后可能就是无期。服刑时想必于欢也不会有什么不良表现,减刑也便顺理成章了。所以,案子就这样的。但接下来的问题恐怕极少有人考虑了,即更多的“苏银霞”们还有活路么?
      怎么说呢?创业的激情犹如海底喷涌的岩浆,不要想着你能量很大能引起巨大的地震或海啸。你只须静静地流淌,尽量地向海洋释放你的热量足矣。毕竟,你还是要融入海洋的。所以,对于企业家而言,尤其是中小微民企而言,你不要想着做大做强,更不要想着全国或全球。你一定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所做的事,一定不要超过你自己、家庭、企业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好在,现在是政治清明法治全面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已经开放,应该会越来越好的吧。
       如果法庭不把此事简单地看做一个刑事案件,那么,它对社会的警示意义应该更大。由此看来,法庭要公正,公众更要发声,尤其是企业家们更要站起来,而不是仅仅向苏银霞捐献10多万元的打官司钱了事。这些,创业才会有更好的生态环境。当然了,这是最难的,或者是根本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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