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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精品】王华:漯河杜月笙?!

2016-06-05 09:15 来源: 未知 点击:

王华:漯河杜月笙?!
      王华简介:王华,男,别名王银华,1957年出生,河南省漯河市人,漯河三鑫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得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漯河十大杰出民营企业家、河南总商会副会长等职。但他在当地为富不仁,称霸一方,人称其为“漯河杜月笙”。因涉嫌雇凶纵火杀人,被依法逮捕、受审。2015年8月10日,王华等三人一审被判死刑。2016年6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华、孙培国死刑。
(王华)
      王华是土生土长漯河人。他高中毕业后在漯河市轻工机械厂上班,1982年至1990年在当地的服装鞋帽公司上班,1991年后开办了1991年后开了出租车公司、华颖集团公司和漯河市三鑫稀土有限公司。
      据媒体公开报道,王华是漯河当地知名企业家,曾获得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河南省关爱新农村十佳慈善人物、漯河十大杰出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并任河南总商会副会长、河南漯河市政协常委。曾有媒体报道过时任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的王华向漯河市社会福利院捐赠价值15.8万元的电梯一部的消息,说王华作为漯河市的优秀企业家代表,在推动漯河市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十多年来,定期到福利院看望孤老残幼已成为王华个人和整个企业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此次向福利院捐赠的电梯,也是市社会福利院自建院以来接受的价值最大的一笔个人捐赠。
      但是,正是这个头上闪着慈善光环的人,却是实实在在的“披着羊皮的狼”!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华为组织领导者,以孙培国、方民、朱文祥、郭保才、罗东军、杨培生、董国平、李锋、王胜涛为骨干的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后来的检察机关公诉材料显示:“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华颖实业公司、腾达汽车出租公司、双龙公交公司、万通房地产公司、华颖广告公司等经济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漯河市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漯河市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王华众多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中,最受关注的是涉及两条人命的“放火罪”。
      宛振宇是1990年代漯河市一名小有名气的生意人,他和妻子孙玉兰在漯河闹市区开了一家金店,专卖金银首饰、手表和高档服装。当时,王华曾向宛振宇借过几十万元钱,过期不还。宛家人曾几次索要,王华不仅赖账,还出口伤人、动手打人。宛振宇的女婿马明很是气愤,甚至拿刀砍伤了王华。后来尽管宛家又是道歉又是拿钱了结了此事,尽管王华的生意风生水起,“社会知名度”如日中天,但王华不仅拒不归还欠下宛家的几十万元钱,而且还对宛家人怀恨在心,总想置之死地而后快。
      1998年,王华经人介绍认识了毒贩孙培国。王华对他说,要他“把宛振宇打殘,让他在漯河街上丢丢人”。后来,双方专门谈了这事。孙培国说:“当时王华先给了我3000元。”
      过了将近一个月,孙培国都没下手。“王华问他,‘弟弟,咋弄哩(方言:怎么回事)?’之后又给我两千,让我先花着。”
      又过了一个月,孙培国还是没下手,理由是“没下手机会,对面就是派出所”。当时宛振宇夫妇就住在自己开的金店----觉醒商行里。商行的对面就是漯河市源汇区公安局老街派出所。
      王华便对他说:“不中就弄点汽油把他的金店烧了。都摸好了,店里晚上没有人。”
      孙培国有些犹豫。回家的,他和哥哥孙培超、嫂子苗会菊说了此事。孙培超和苗会菊都是瘾君子。因为吸毒,经常缺吃少喝。而且,苗会菊曾因给孙培超顶罪被判刑5年,夫妻关系并不好。孙培超说要找个外地人干,苗会菊则说:“别找人了,俺两口干,钱我们自己赚。”
      很快,孙培国和哥哥孙培超、嫂子苗会菊就开始实施犯罪。
      1998年10月17日夜晚,孙培国兄弟俩前去“踩点”。次日凌晨4点钟,孙培超和苗会菊骑车到觉醒商行。他们把装汽油的塑料袋放在木条箱里,把箱子靠在金店的卷闸门上,然后烟头用将汽油引燃。他们在汽油袋里设计了个漏斗,以便他们在烟头烧到汽油前有一定的逃跑时间。
      就在他们点了根烟准备往火柴棍上扔的时候,这时街上过来人了。孙培超便和苗会菊躲到一边。等人走后,苗会菊拿着那根烟,过去放在火柴棍上,随后离开。
      不一会,金店便火光熊熊,宛振宇和他的妻子孙玉兰被活活烧死了。
      孙培国事后也很害怕。他问王华,你们不是都摸好说商铺里没人么,怎么有人呢?王华说:“谁知道有人哩……这真是老天爷让他死哩,这怨不了咱!”
      宛振宇的弟弟宛振水说:“事发当天凌晨5点左右,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哥哥的金店失火了,我赶了过去,看到哥嫂他们两个人在厕所里,躺在地上死了,背上都被烟熏黑了。”
      知情人透露:“由于大火高温,店里的金子都烧化了。宛振宇夫妇也出不去,他们于是从卧室退到卫生间。当时现场很惨,他们腿上全是受到高温烫的泡。”
      案发后,宛家人很快就向警方报案。但源汇区公安分局认为是自然起火。宛家不认可这一说法,说:“门口都烧成那样了,那里根本没有电源,况且金店里还充满了刺鼻的汽油味。”后来,还是宛家人自己掏钱,直到11月20日,警察才到沈阳做了火灾鉴定,得出外来火源引起火灾的结论。
      即使是外来火源引起火灾,警察也没有立案。因为,王华在警界有众多的保护伞。
      当时,负责此案的是原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副局长杨威和已退休的原源汇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孙景炎。杨威在消防部门出具火灾认定书、认定火灾系人为纵火后,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安排、督促案件承办人办理该案刑事立案手续,对发现的重点嫌疑人王华未安排采取侦查措施,致使案件久拖不破。孙景炎作为具体主办负责人,对侦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办理立案手续,对已经发现的嫌疑对象不进行认真排查,向接手该案的侦查人员隐瞒重要线索不移交,移交案件后仍多次私自提审重要证人。
      那场大火,后来竟然成了王华发达的“资本”之一,大火之后社会上很多人议论,认为是王华雇人放火,犯了这么大的事都没被调查处理,说明他厉害。
      之后王华的“江湖地位”明显提高,这以后再干什么事没人敢说“不”,一直顺风顺水。社会上跑的人都知道他,并且以认识他为荣,平时办事,只要王华也到场了,大家觉得比省长来了都有面子。“社会上的人”都说:“王华是漯河的杜月笙。”
      事后,王华分多次给孙培国现金30余万元,孙培国也只给他哥嫂孙培超和苗会菊几千元!
      就这样,此案竟然一拖就是15年。即使后来案发也纯属偶然,甚至让人颇有“无厘头”之感。
      孙培超后来与苗会菊闹离婚,因房产纠纷问题,苗会菊就拿此事威胁孙培超;孙培国兄弟俩的关系很不好。孙培国忌恨孙培超把纵火杀人的事透露给情人,要杀掉他。孙培国为此长期不敢回家,孙培国便要杀掉苗会菊。苗会菊受到死亡的威胁,便要鱼死网破。2012年9月,宛家人得知这一消息后,便努力去做苗会菊的工作。10月份,宛家人接到了一封留有电话和假名字的信,内容大概是——振宇哥和嫂子祭日快到了,我想到坟前去祭奠,一个漯河都知道谁害的大哥大嫂,你家里人都不想弄清楚吗?----写信人正是苗会菊。由此,案件才终于告破,真相大白。
      2013年1月5日警察抓捕王华时,他住在一处装有防弹玻璃的别墅里。民警进不去,又调动武警、防暴队,拿大锤砸碎玻璃,僵持了半个小时,才将王华抓捕归案。
      很快,王华手下的马仔悉数被抓。  
      2015年8月10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漯河原政协常委王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王华等三人被判死刑。法院判决:判决被告人王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培国也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孙培超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苗会菊、方民、朱文祥、郭保才、罗东军、杨培生、董国平、李锋、王胜涛、彭来喜、徐德洲、王永记、季永团、赵艳芳、李一男、李延炬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对其中三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王华等人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6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华、孙培国死刑,其他被告人死缓、有期徒刑等刑罚的一审判决。并对王华、孙培国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全文完,撰稿/晋珀)
   编者点评:王华是漯河的杜月笙?杜月笙确实是流氓大亨,但有他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更关键的是,在民族危亡关头,杜月笙对抗日大业是有重大贡献和牺牲的。而王华对社会有什么?他有的只是坑蒙拐骗、欺诈勒索、烧杀抢掠,简直是无恶不作了!因此,说他是漯河的杜月笙,不配!
      资料来源1、2015年3月26日 《大连晚报》《王华雇凶案受审 称霸一方被称“漯河杜月笙”》,http://www.minnanwang.cn/news/20150325/c_109698.html;2、2015年4月7日《云南信息报》报道《绝望主妇”举报17年前纵火案 漯河黑老大王华被查》,链接:http://www.mnw.cn/news/china/883787.html;3、2015年8月10日人民网-河南分网 《漯河原政协常委王华一审判死刑 人称“漯河杜月笙”》,链接:http://henan.people.com.cn/n/2015/0810/c356896-25924298.html;4、2016年6月5日《华商报》文章《河南“漯河杜月笙”终审获死刑 曾开赌场杀人放火》,链接:http://news.sohu.com/20160605/n4529776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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