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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大亨李亚鹤三罪并罚判五年

2015-05-21 10:55 来源: 未知 点击:

        2015年5月20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深圳金光华集团原董事长李亚鹤作出判决: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和逃税罪的李亚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目前服刑期已满。

        1965年,李亚鹤出生于广东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简朴村。1995年,李亚鹤正式接触房地产开发,成立了金光华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同时,开发了自己的第一个楼盘“光华园”。至2003年,金光华开始向大盘过度;2005年,金光华凭借43万平方米的新楼盘震惊整个深圳楼市,李亚鹤的房地产事业开始走向巅峰。李亚鹤还曾多次捐资助学、修路、治水,被誉为“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并被评为省政协委员。

        2009年12月3日,李亚鹤因涉嫌犯行贿罪被监视居住。至2010年2月,广东省召开省政协第十届十次常务委员会,因其涉嫌行贿被撤销省政协委员资格。

        2010年6月9日,李亚鹤因在房地产开发和投资方面曾向深圳市两位区领导行贿,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正式逮捕。

        2011年7月19日东城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向东城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深圳市规土委发布行政处罚告知书,金光华集团因非法转让土地,没收其金华广场地下共建和地上所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上交国库。

        至2013年6月17日李亚鹤又以逃税罪再次被提起诉讼。检方指控,金光华公司从1998年至2009年,偷逃土地增值税等税款18亿余元,该公司至案发只补缴税款9600万余元。

        在庭审中,李亚鹤对指控其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对指控其犯串通投标罪和逃税罪的事实和罪名均不认可。(编辑:薛怡然 郭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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