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
2015-06-17 08:35 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近日,北京、浙江、广东等20个省份都公布了2014年平均工资的数据,数据分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也即国有单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两项。笔者注意到,国有单位平均工资均比民营企业工资高,有的甚至高出近两倍,比如北京分别为102268元和52902元;还有的省份像福建、山西、甘肃、广西等民营企业员工工资简直到了“无颜”统计的地步。一句话,民营企业工资拖了国有单位的后退,甚至远远落后于国有企业。
都说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后“异军突起”,吸纳了全国绝大部分劳动力,贡献了GDP的一半左右和税收的60%左右(这里的具体数字可能有出入,也请网友们还要太较真。),甚至也一度因工资高于其它单位而自豪。但现在怎么了?
笔者分析,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公权力越集中的地方、国有单位越密集的地方,工资越高。在我们国家,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企业往往有政策从而和市场上的优势;而我国税收比GDP增速快从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高、福利好,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北京,行政权力集中,国家机关和事业人员工资水平高于全国;大型国企集中,不仅经济实力强,而且高科技、高收入行业也集中,国家近年来又给予他们无尽的政策优势,工资水平自然就高。如今像北京这样的大地方,你还能说出几个著名的本土民营企业?他们要么苟延残喘,要么销声匿迹。
二、近年来的全球经济危机,民营企业的抵抗力远不及国有单位,他们没有还手之力甚至没有招架之功,结果仍是“要么苟延残喘,要么销声匿迹。”民营企业起点低、基础差、搞风险能力弱,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国家政策的“偏向倾斜”,甚至让他们雪上加霜。比如说融资方面,他们贷款要比国有企业难得多,成本要比国有企业高得多。这些年的“上市”,他们也远比国有企业艰难。尽管国家政策在一步步对他们“放权”,但他们得到的也只是“慢三步”的“残羹剩饭”而已,更何况还有诸多的“隐形门”和“潜规则”。
三、近年来的“反腐风暴”,无意中也对民营企业是个严重“打击”。因为民营企业在政商关系中的“原罪性”,他们在历次的“反腐风暴”中都属于“出头鸟”的行列。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是如此,频繁的“严厉打机投机倒把”运动也是如此,如今也是如此。不能说“打”得不对,但冤枉的也不在少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国有企业领导“腐败”了,换一届,企业照样运作,甚至会更好;而民营企业如果老板“腐败”了,被抓了,其往往是一蹶不振或者就被其它的投资者“戝买”。有一个曾经的煤炭和能源大省,其过去的商人先祖可谓“汇通天下,纵横四海”。但由于近来“新商人”在“靠煤吃煤”中的“腐败”罪行,众多的民营企业都已经销声匿迹,政府部门只好“筷子里面拨旗杆”,从中找出了59家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一个能源大省,改革开放30多年了,59家“重点”企业,是不是有点“寒碜”?!
这样看来,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不低才怪呢!可这样以来就“惨”了民营企业吸纳的全社会绝大部分就业人员。(晋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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