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一位叫谭秦东的广州医生,因写了一篇《中国神酒“鸿毛(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2000字文章,被内蒙古凉城县公安局跨越千里从广东抓捕。如今,谭秦东已经在拘留所关了3个月,引起了舆论的关注,使本已非常“著名”的鸿茅药酒更加“著名”了!
(明星代言鸿茅药酒)
舆论关注了,各种质疑和评论铺天盖地,主要集中于鸿茅药酒多年来广告宣传中2630起的严重违法问题,同时质疑它的功效。这当然是最基本的问题了。但是,大家还是忽视了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即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力。
写一篇企业的评论文章就该被抓么?作为社会公器的公安机关,怎么会为一家企业的私利而沦变了私家的鹰犬?说到底,鸿茅药酒此次“药”到了公民的哪些权利?!
店大欺客。
鸿茅药酒是什么企业呢?按其官网的说法,内蒙古鸿茅国药控股公司是一家有着270多年历史传承的现代化民族医药企业。其核心产品鸿茅药酒覆盖全国省市县乡超过20万家药店,年销售额跻身全国药品零售排名三甲行列。2010年,鸿茅药酒被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2014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7年6月29日入选国家品牌计划”。2018年4月13日,董事长鲍洪升荣获2017内蒙古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商务部官网上公示的相关违法处理信息)
鸿茅药业是纳税大户、地方名片。2016年鸿茅药酒销售额约为16.3亿元,在中成药市场上仅次于东阿阿胶。乌兰察布市副市长王心宇说,近年来鸿茅药业上缴各项税金3亿,解决就业岗位数百个,为乌兰察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在,鸿茅药业的年广告投放额达150亿元。
鸿茅药酒是大企业,是地方财政的“台柱子”,是受当地政府保护的企业。这样的企业自然是“店大”了。何止是“店大”,简直就是“巨无霸”,就是老虎,就是太岁!
“店大”了,自然不把“客人”放在眼里。正如媒体公开报道的,长期以来,鸿茅药酒视政府主管部门和大众客户为白痴,公然违反广告法,通过各种媒体、明星代言、影视剧置入等方式,大量发布虚假广告,大肆获取非法利益。但是,这种损害大众声誉和利益的行为却是无罪的,而谭医生的文章涉嫌犯罪了。
公安成了企业的“私安”?
谭秦东的文章“发表”后,仅仅有5个粉丝和2241个点击阅读量;但这就造成鸿茅药酒2家代理公司5名消费者的退货,造成140多万元的“损失”。这还了得?这简直就是在老虎口里拔牙,在太岁头上动土!我是受政府保护的,抓你一个小小的医生不就是踩死一只蚂蚁么!犯我鸿茅药酒者,虽远必诛!
文章是12月19日发的。3天后的22日,鸿茅药业报案。10天后的2018年1月2日,凉城县公安局立案,得出结论:谭秦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周后的1月10日凉城县公安局到广州将谭秦东“抓获”。1月25日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报案到抓捕和逮捕,前前后后只是一个月。这是何等地神速!公安机关简直成了“私安机关”了!
退一步讲,即使谭秦东的文章有不妥当之处(现在可以肯定,谭的文章基本是有理有据的)引起的纠纷,顶多是一种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有必要如此简直地刑事“介入”?这样无端地给企业“背书”,也给自己背上一口“黑锅”?在这一点上,鸿茅药业的前述猜测可能真的对了!
谭秦东们究竟有没有监督企业的言论、撰文的自由?如此大兴文字狱、因言获罪与法治精神大相径庭。
社会是大众组成的,各种监督还是要回归到群众身上。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只有人人负起社会的责任,我们的社会才会平安和进步。中国老百姓的这种民主意识是最差的,是最应该受到保护的公民精神。但现实是,这种意识却时时事事处处受到打压。现在,作为群众中一员的谭秦东仅仅写了一篇文章就受到逮捕,那我们将来还会有人来监督不法行为么?我们的社会还怎么进步?还有没有公正和正义可言?
(凉城县公安局签发的对谭秦东的逮捕证)
现在,谭秦东的文章已经看不到了,顶多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照片碎片。为什么会这样呢?谭文究竟怎样,公布出来让大家来评判么!究竟是谁封杀删除了谭文呢?封建群主都知道防民口用于防川,而在“互联网+”的当下,还要防民口么?防得住么?联想到对微信群、客户端等一些社交工具的各种不合理言论管制,实在与法治精神相悖。
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将谭秦东释放,凉城县公安局公开道歉并赔偿谭秦东的相关损失,切实保护公民的这种监督企业、服务社会的精神。其次,要将鸿茅药业虚假宣传、损害公众权益等行为严肃查处。最后附带地,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中医药监测技术体系,便中医走出“玄学”的境地而获得更广泛的信用,从而大踏步地走向世界医疗的中心。
连日来,全国最高检、公安部、食药监总局相继发声表态,谭秦东走出拘留所的日子肯定不远了。但愿我们能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确保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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